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
一、教师阅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,管理工作人员须热爱本职工作,坚守工作岗位,努力提高服务质量。
二、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期刊、设备的分类、造册、登记工作,定期与相关科室核对帐目,做到帐物相符。
三、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新到期刊资料的验收、登记,并及时上架阅览。
四、实行开架阅览,阅览者应主动签名。阅毕,将书刊归放原处。
五、教师阅览室的书刊不得携带外出,随身携带外来书刊者不得进入。
六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,创造良好的阅览环境。严禁抽烟、吃零食,不准闲谈、大声喧哗及随意走动。
七、读者必须爱护书刊,不得有任何批点、涂写、污损,违者按《书刊赔偿制度》处理。
八、教师阅览室的书刊不外借,如教师急需,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,凭本人借书证借阅,每人每次1册,期限一周。
九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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